運動員團體傷害保險
(一)保險對象:參加本次「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」之參賽選手 (以造冊名單方為保險對象)。
(二)保險範圍:於參賽項目之比賽前1日及比賽完成日,因遭逢意外傷害事故,致身體蒙受傷害或因該傷害而導致死亡、失能。
(三)保險內容承保項目:
幣別:新台幣
項次
項目
保額
1
每一人意外死亡或失能保險金額
300萬
2
每一人意外事故醫療保險金額
10萬
3
自負額
0
四、保險期間:
大會賽會活動期間:114年4月6日0時起迄 114 年 5 月 6 日 24 時止。競賽時程如有異動,以 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大會公告
專人聯繫窗口資訊如下:
李佳珍 公司電話:02-23819678分機369 / 行動電話:0965-320-562
此保險於事故起兩年內皆可申請理賠
一、意外實支實付 應備文件
1.需檢附參賽紀錄/比賽當天紀錄or參賽報名表
2.理賠申請書(事故經過時間)
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4.存摺影本
5.收據正or副本(如檢附副本需要蓋彩色院章)
6.診斷證明書正本or副本(如檢附副本需要蓋彩色院章)
7.詳細證明文件(如骨折需檢附x光碟片)
二、身故及失能保險金 應備文件
1.需檢附參賽紀錄/比賽當天紀錄 或 參賽報名表
3.繼承系統表
4.身故案件同意比對聲明
5.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
7.相驗屍體證明書or死亡診斷書正本
8.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
9.所有受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戶口名簿、存摺影本
10.若有坐救護車:請與醫院申請救護車紀錄並附上
11.詳細證明文件(如骨折需檢附x光碟片)
以上資料備齊後請寄送至:
104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5號4樓 李佳珍小姐收 (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)
意外實支實付理賠文件